摘要 浙江省长兴县政府根据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整治耐火企业污染取得显著成效,到2008年5月底,164家耐火企业完成整改,223座烟囱全部拆除,改造完成窑炉109座,初步实现了耐...
浙江省长兴县政府根据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整治耐火企业污染取得显著成效,到2008年5月底,164家耐火企业完成整改,223座烟囱全部拆除,改造完成窑炉109座,初步实现了耐火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耐火窑炉企业燃煤隧道窑、倒焰窑、推板窑存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问 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加快推进耐火企业燃煤窑炉工艺改造,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于 2007年10月制定了耐火行业深化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出台补助政策,要求所有不能稳定达标的耐火炉窑企业限期整改,并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 源,或采用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耐火企业的专项整治促进了长兴耐火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有 效地减少了大气粉尘污染,推进了生态县建设。